经过十三个月的国际足联处罚期,这七名马来西亚球员自十一月一日起重新获得俱乐部层面比赛资格,正式回归赛场。
曾经引发马来西亚足球归化丑闻焦点的七名球员,其十二个月禁赛期已经结束。马来西亚足球联赛组织已向各国内俱乐部通报这一消息,意味着他们在超过一年受罚后可以继续职业生涯。

国际足联禁足令到期,七名马来西亚归化球员获准重新出战
其中,法昆多·加尔塞斯目前效力于西班牙顶级联赛阿拉维斯俱乐部;伊马诺尔·马丘卡正代表阿根廷独立队参赛;罗德里戈·奥尔加多则预计转会至文莱皇家武装部队足球俱乐部,该队参加马来西亚联赛体系。
其余四人分别是琼·伊拉萨瓦尔、加布里埃尔·帕尔梅罗、若昂·菲格雷多和赫克托尔·赫维尔,他们均隶属于马来西亚战绩辉煌且实力雄厚的柔佛新山俱乐部。
根据马来西亚足球联赛组织的公告,这批球员在国内赛事中仍按本土球员对待,即使获准报名参赛,也不会占用俱乐部的外援名额。这一立场基于马来西亚政府的认定,即相关球员入籍过程符合本国法律规定。
尽管如此,七名球员能否重返马来西亚国家队尚无定论。在国际足联框架下,他们尚未具备为马来西亚出场的条件,需先证明归化材料和参赛资格的合法性。
事件源于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六日,国际足联纪律委员会认定马来西亚足协在为七名球员报名参赛时使用了伪造或不合规的入籍文件。这七人是若昂·菲格雷多(巴西裔)、罗德里戈·奥尔加多、伊马诺尔·马丘卡、法昆多·加尔塞斯(阿根廷裔)、琼·伊拉萨瓦尔、加布里埃尔·帕尔梅罗(西班牙裔)以及赫克托尔·赫维尔(荷兰裔)。
国际足联认为此举严重违反球员参赛资格规定。马来西亚足协被罚款三十五万瑞士法郎,约合逾一百一十亿越南盾;每名涉事球员也被禁止参与一切足球活动十二个月,并需另缴两千瑞士法郎罚款,折合约六千五百万越南盾。
到了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国际足联又对马来西亚国家队作出处罚,认定其在与佛得角、新加坡和巴勒斯坦进行的三场友谊赛中均以零比三告负。原因是在国际足联管辖范围内,马来西亚使用了不具备参赛资格的球员出战。
二零二六年初,国际体育仲裁法庭一度批准七名球员暂缓执行禁赛处罚,让他们在上诉最终裁决出来前,可以继续参加俱乐部层面的比赛和足球活动。
不过,国际体育仲裁法庭于三月五日驳回马来西亚足协及相关球员的上诉,维持国际足联的处罚决定。但体育仲裁庭同时调整了处罚范围,允许这些球员继续跟随所属俱乐部训练,而不是完全禁止参与任何足球活动。
自十一月一日起禁赛期满,七名球员有机会在俱乐部层面重启职业生涯。但这一事件仍给马来西亚足球带来沉重影响,尤其涉及马来西亚足协的信誉及其在国际赛事中的竞争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