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足协已转发体育仲裁法庭拒绝马来西亚足协上诉的通报内容。
2026年3月5日,体育仲裁法庭就七名球员及马来西亚足协针对国际足联此前关于马来西亚队参赛资格认定过程中使用伪造文件纪律处分的上诉作出裁决。
在体育仲裁法庭公布马来西亚上诉失败裁决后,越南足协随即作出初步反应。越南足协在其官网发布消息称,亚足联极有可能在3月31日越南队与马来西亚队复赛前作出最终裁定:
"按计划,越南队将于3月31日在天雄体育场(宁平)与马来西亚队进行2027年亚洲杯预选赛最后一轮复赛。根据体育仲裁法庭裁决,亚足联预计在此赛前作出相关决定,以确定2027年亚洲杯决赛圈参赛队伍。"
体育仲裁法庭声明显示,该机构部分采纳球员上诉,维持12个月禁赛处罚,但将适用范围调整为仅限于正式比赛,而非国际足联此前裁决中禁止参与一切足球相关活动的规定。这意味着球员在禁赛期间仍可随俱乐部训练并参与专业活动,但不得参加正式比赛。
与此同时,马来西亚足协的上诉请求已被驳回,体育仲裁法庭维持国际足联对该协会35万瑞士法郎的罚款决定。体育仲裁法庭表示,附有详细法律论证的完整裁决书将于近期公布。
在审议2026年2月26日于洛桑举行的听证会证据后,体育仲裁法庭仲裁小组认定参赛资格文件造假行为已获证实,同时认为12个月禁赛对相关球员具有适当性与相称性。但仲裁庭指出处罚适用范围需作调整,应仅限于禁止参加正式比赛。